概述
此一般原则的目的是:
一、介绍联合国系统各组织采购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指导采购活动,促进各组织间采购程序的协调统一。
1 前言
联合国系统内部采购活动的目的是及时获得所需要的货物、工作与服务,同时要做到:
.符合联合国有关组织的目标;
.公平、诚实、透明,通过竞争;
.经济、有效;
.物有所值。
联合国系统的采购活动应依照联合国各组织所制订的规定和规则进行,尽管这些规定和规则的细节可能有所不同,但所有组织都应当遵守本文件。
这些一般原则包括了从申请采购之前确定供货来源一直到执行采购合同的采购的各个阶段。但它不包括采购、储运及履行合同的具体细节,因为这些细节对于每一个有关的联合国组织(采购实体)会提出特定的要求。
2 供应商的参与
2.1 供应商〔即货物、工作和服务的提供者〕
除非联合国大会或联合国安委会另有决定,在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不受所在国家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采购活动的地理范围可能受到局限,这要由采购实体根据联合国各组织的有关规定来决定。
2.2 供应商条件
2.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某些客观公正的最低要求,包括签订合同的法律地位,必要的专业与技术能力,财政实力,装置、设备及其它有形设施,以及合格的人员等,以满足采购实体的要求。
2.2.2这些最低条件要求有别于确定某一特定项目或合同的某一供应商是否合适的预选程序。供应商具备了同某一采购实体签订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它在每次采购活动中都能参加投标或都能在预选中获胜。
2.2.3采购实体可能会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助于证明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的文件证据或其他资料,但供应商也有保护其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权利。
2.2.4故意提供虚假、不准确、不完整信息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作为不符合条件考虑。
2.3 登记
2.3.1采购实体应保管好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名册,以确保能够迅捷提供潜在供应商的清单。
2.3.2希望被登记的供应商应直接同采购实体联系,请求进入名册。具体登记办法将由各采购实体提供。
2.3.3采购实体将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价,以确定它是否具备进入名册的条件。
2.3.4采购实体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要求某一供应商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来表达他们对一般采购活动或某一特定采购活动的兴趣。
3 征招文件
3.1概述
3.1.1征招文件是用来征求供应商对于所需货物、工作或服务的标书、建议书或报价的文件。尽管征招文件的具体细节和复杂程度会随着要求的本质和价值的不同而不同,但它却包括了准备一份报盘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征招文件通常包括:招标书,投标说明,要求报批的类型(标书、建议书或报价),建议合同类型,合同条件(一般条件与特殊条件),技术规格,货物清单或建筑工程清单及图纸,工作说明以及必要的附录、评价标准及最低质量要求等。
3.1.2征招文件对于所需货物、工作或服务的说明通常比较笼统,应避免提及品牌、商标、负号或类似的分类。如必须引用某一特定生产商的品牌或货号否则会发生表述不清,应在引文后面加上“或相当产品”字样。
3.1.3征招文件应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例如ISO标准。如需采用某一国家的标准或其他标准,应在征招文件上写明:如果其他标准可保证具备国际标准规定的同等的或更高的性能,则这些标准也可以接受。
3.1.4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需对征招文件进行澄清,则应立即以书面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到征招文件的供应商。采购实体可在提交报盘截至时间以前的任何时候,主动地或应某一供应商的澄清要求,以附加文件的形式修改征招文件。该附加文件应迅速发给采购实体已向他们提供征招文件的供应商,并对这些供应商产生效力。
3.2 征招文件的类型
3.2.1招标(ITB):这是一种由采购实体发出的征招文件,里面提出了正式的竞争性投标要求。
ITB对采购实体的要求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的说明,使投标人得以在同一基础上投标,并在评标后选用价格最低、技术上可以接受的投标人,或选用价值最佳的投标人。
3.2.2征求建议书(RFP):这是一种采购实体为获得建议书而发出的征招文件,以满足不能完整或明确表达的要求。RFP对提供最佳价值的建议书根据评价标推进行评选。如果可能,在RFP中应说明将对一个或两个建议书进行谈判。
3.2.3询价(RFQ):这是一种非正式的征招文件,通常用于采购实体对满足标准规格、在市场上容易获得的货物、工作或服务向供应商询问价格和商业条件的低值采购要求。
4. 征求报盘
4.1竞争
4.1.1采购实体通常采用竞争的方式采购货物、工作成服务。竞争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有限的。应当给尽可能多的供应商以提供货物、工作或服务的机会。
4.2 公开的国际竞争
4.2.1公开的国际竞争(OIC)通过广告发起,通知感兴趣的供应商从采购实体那里获取征招文件。OIC适用于价值较高的货物、工作或服务。
4.2.2采购实体可根据需要在联合国的“开发商务”、UNDP/IAPSO的“采购快报”、或某一国际上广泛发行的出版物上刊登一则采购通知,该广告应含有以下信息,如采购范围、采购实体的名称和地址、征招文件的备妥日期等。
4.2.3对于复杂或特殊的货物、工作或服务可通过广告进行预选。所有要求参加的供应商均应得到预选文件。预选文件应包括准备和提交申请的说明、计划采购要求、以及预选所需要的任何特定条件。只有经过评价后通过预选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有特定要求的进一步的采购程序。 4.3有限的国际竞争
4.3.1有限的国际竞争(LIC)局限于采购实体通过供应商名册、预选、兴趣表达及其它信息来源而非歧视性地选定的一部分条件合格的供应商。LIC适用于由于所需货物、工作或服务的价值、紧急需求或供应有限等原因而不宜采用OIC进行经济有效的采购的情况。
4.4 局部竞争
4.4.1由于某种原因,采购实体可能会在某些国家或地区采购货物、工作或服务时。限制供应商使用4.2条和4.3条所述的征招方法。
4.5 直接签约
4.5.1作为竞争的替代选择,本着采购实体的利益,也可采用通过谈判直接签约的方法。例如
. 合同为采购有专利权的货物、工作或服务时:
. 设备或备件的标准需要同现有设备兼容时;
. 采购实体过去对合同或报盘作过排队或经过联合国系统多个组织的联合谈判之后;
. 需求急迫,采用其他采购方法来不及做时:
. 在某一合理的时间段内已经通过竞争获取了相同项目的报价,且所报的价格和条件仍具有竞争性时;
. 合同的价值不值得做竞争性采购时。
5 报盘的提交、接收、开封和评价
5.1 概述
5.1.1所有报盘均应按照采购实体制订公正程序进行接收、受理、开封、记录与评价。
5.2 报盘的提交与接收
5.2.1供应商必须遵守提交程序及征招文件提出的技术性要求以保护报盘的机密性,使其能得到公平、无歧视的处理。
5.2.2在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报盘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要依照征招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
5.3 标书和建议书的开封
5.3.1采购实体应确定标书和建议书开封的日期和地点。对于公开进行的开封,应将其日期、时间和地点在征招文件中予以说明。开封的目的是验证征招文件所规定的手续是否完备。包括标书或建议书的接收时间是否及时,必要时还应检查密封条件。
5.3.2对于公开进行的开封,投标供应商有权参加开标仪式,开封后应宣布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投标总额。
5.4 报盘的评价
5.4.1收到标书、建议书或报价并开封后,应对他们进行评价,以确定最能满足征招文件要求的报盘。
5.4.2报盘应依照征招文件规定的评价标推进行评价。必要时可给评价标准作加权处理。以不同的货币提交的标书、建议书或报价应转换成统一货币,通常为美元。汇率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日期当日的联合国操作汇率。
5.4.3除非采购实体已授权谈判,否则供应商在征招文件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之后不能对报盘进行修改。但采购实体可在评标期间要求对报盘给予解释。
5.5 报盘的回绝
5.5.1采购实体可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回绝任何或全部报盘。
6. 采购合同
6.1 采购合同的成型
6.1.1 采购实体一旦选定合同承包人,则应同它建立有法律约束的关系,通常以双方签订的书面采购合同的方式来完成。
6.1.2 通常在采购合同承包人选定后或采购程序结束后,由采购实体给未中标的发盘人发一封正式的致歉信。
6.1.3 采购实体不准公开:
可能会损害各方合法商业利益或妨碍公平竞争的信息;有关报盘的检验、评价和比较的信息。
6.2 合同条件
6.2.1所有采购合同均应遵守采购实体的一般条件。征招文件中应包括或附有一份采购实体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6.2.2一般条件中应包括通过仲裁解决争端的条款和适用于采购实体的联合国特权和豁免权的有关规定。
6.3 担保
6.3.1采购实体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一份履行采购合同的担保,该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担保、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担保,数额为涉及货物、服务或工作的价值及支付条件。
7. 道德行为及同供应商的关系
7.1所有采购官员在其任职组织内、外的所有业务关系中均应保持无懈可击的廉洁标准,绝不可利用手中职权和办公条件牟取私利,给所在组织抹黑。
8.统计报告
8.1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应对其采购活动做出必要的统计,包括合同的详细地理分布情况。这些统计应通过联合国大会定期发放给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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